近日
10月10日,三水交警对活跃在西南城区的重点隐患车辆进行梳理,期间发现一辆号牌为粤H****9的小汽车出现在西南城区,随即调度西南铁骑对该车进行处理。
接指令后,西南铁骑队员迅速行动,在广海路明富昌对开路段成功拦截粤H****9小汽车。经核查,该车有多达60条违法未处理,且达到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已依法强制收缴该报废车辆,并对驾驶员陈某吊销驾驶证。
同日,西南铁骑队员巡逻期间,在三达路路段发现另一辆涉嫌报废上路的车辆。经核查,该车辆有35条违法未处理且达到报废标准。目前,交警已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查扣,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报废车辆的认定标准
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01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02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03
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容易引发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04
事故后经济赔偿难以承担
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驾驶报废车辆的法律后果
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
来源 | 交警大队、三水公安
编辑 | 立青
审核 | 龙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