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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28日,三水区大件垃圾免费清运!速看指南→
粤有料 0 广东省佛山市
发布:2025-05-23 (16:10:15)


广大的市民朋友、物业管理公司:

为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居住环境,三水区将在全区城市范围内开展大件垃圾免费清运周活动,为市民提供便捷清运服务。

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2日-28日


免费范围

全区物业小区,不涵盖企事业单位。

免费清运是指物业小区大件垃圾暂存点至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清运费用不用支付(不包含请人上门搬运下楼服务费用)。


什么是大件垃圾?

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体积超过0.2立方米/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各种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生活垃圾。


怎么参与?

第一步: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业主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小区内的大件垃圾暂存点(详见附件1),若暂未设暂存点的,由物业在小区范围内设置1个临时暂存点(仅限活动时间内使用),暂存点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清运车辆接驳装卸。


第二步: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业主的大件垃圾投放情况,于5月21日前报清运需求至各社区居委会,内容包括物业小区名称、预估清运量、物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三步:免费清运周期间,环卫清运企业(国瀚公司)分日期分区域到有清运需求的物业小区大件垃圾暂存点进行1次清运(具体铺排详见附件2),届时请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协助,如有疑问,也可联系国瀚公司。


特别提示

1.如有上门(上楼)搬运服务需求的市民,上门(上楼)搬运的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搬运费用具体由居民与收运企业协商确定。


2.免费清运周结束后,居民区大件垃圾暂存点至收集站的清运环节继续市场化运营。


法律小常识

1.《佛山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

严禁在大件垃圾暂存点或收集点外抛弃、堆放大件垃圾,严禁将大件垃圾随意丢弃在路边、公共绿地等公共场地以及其他隐蔽位置。

2.《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1

附件2


来源:三水城管、三水发布

编辑:  12345的伍

审校: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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