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迎来了高峰期
三水区对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进行了优化
在特定时间可以
燃放烟花爆竹(C、D类)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开放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需求,更加合理规范燃放点的规划设置,营造安全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原禁燃区域内增加燃放点,并调整禁燃区域特定燃点的燃放时间,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域):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
(二)在禁燃区域内设置以下特定燃放点供群众在特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三水荷花世界、三江水韵公园(部分区域)、云东海荷香湖公园(以荷香湖为中心,东起南丰大道,南至湖岸绿化带,西至湖岸,北至府前路)、云东海彩虹桥(以荷香湖主题公园中心岛为中心,东起映海路,南至湖岸,西至云海路,北至湖岸)、西南左岸及右岸公园(沿西南涌两岸步道设置,左岸公园起点自健身广场对出涌边位置,终点至距广三高速150米处;右岸公园起点自靠区应急管理局旁公厕对出涌边位置,终点至距广三高速340米处),以及禁燃区域内的各自然村。(三)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森林防火区内。(四)除第(一)(三)项以外的其他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每年12月21日至31日的7时至23时30分。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负责解释。
三水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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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燃区全域图

二、三江水韵公园燃放点示意图

三、荷花世界燃放点示意图

四、云东海荷香湖公园燃放点示意图

五、云东海彩虹桥燃放点示意图

六、西南左岸公园、右岸公园燃放点示意图

备注:禁燃区域内的各自然村不在上图标注;上图红色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烟花虽美,安全更贵!
请各位市民朋友
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文章仅供学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18942444277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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