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反反复复说过多次
总是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甚至于在实习期内就敢酒驾上路
这不,驾驶证还没“捂热”
就要和它说“拜拜”了
▼
8月1日凌晨1时,三水交警在三水大桥设机动执勤卡点,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现场民警依法拦截一辆粤E号牌小车,并发现驾驶人张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张某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因张某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所以根据规定,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张某的驾驶证需重新考取。
拿到心心念念的驾驶证
应该是开心事
但拿到并不代表完事大吉
要经历1年的实习期才能“转正”
期间需要遵守很多规则
稍不注意就可能踏入“雷区”
▼
实习期标志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驾驶车辆类型的限制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要求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人在“新手期”
处于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积累经验的时期
尤其应该自觉遵规守法出行
远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驾驶证被注销可以重考
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失去的生命无法重来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三水公安,就在你身边!
来源:交警大队、三水公安
编辑:李大米
审核:龙少